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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省技工院校2016年春季开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2浏览次数:4,211 次来源:陆丰技工学校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
当前,2015-2016学年春季开学工作已全面铺开。为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就做好技工院校新学期开学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责任感
  当前,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技工院校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以对党的教育事业、对广大师生员工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各院校要将安全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现阶段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形势的分析,不断增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要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文件精神,不断强化风险防控意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全年安全工作计划;对安全制度、安全预案、岗位安全职责重新进行梳理、修订和完善;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到职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二、注重实效,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
       各地、各技工院校要以传染病防控、饮食卫生、交通安全、防火防汛、用电安全、法制教育等为主要内容,开学后对全体师生集中进行扎实有效的安全教育,组织应急避险逃生演练,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高度警惕“寨卡”、“埃博拉”病毒等高危感染病例输入校园的风险,加强校园艾滋病防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全面部署防控“诺如”病毒、禽流感和登革热等传染病工作,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教育师生拒乘拼装车、无牌证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加强学校门卫值班管理,严格门卫登记和巡查制度;加强夜间值班和巡逻,足额配备防卫器材,重点部位的视频监控要确保24小时运转,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要切实加强学生宿舍和实操场所管理,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加强对学校食堂和小卖部的监管,确保师生饮食安全。要教育师生远离不安全区域,远离邪教和违法犯罪组织,拒参黄赌毒活动。
三、明确责任,认真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市局、各技工院校要严格落实今年2月份省领导在省政府应急办《关于2015年全省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专项督查有关情况的报告》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及时发现、定期排查、实时监测、有效整改、动态监管”的要求,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加强对实训实操、校舍安全、饮食卫生、消防疏散、宿舍管理、门卫值班、夜间巡查、教学器材设施等的安全隐患和管理风险排查。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台账,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管理风险,明确整改责任,立即组织整改。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消除的风险隐患,要制订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和应急措施,确保风险隐患可防可控,着力解决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理“最先一公里”的问题。要重视做好校园及周边重大地质灾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对本校不能独力完成整改的,要加强与上级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四、落实规定,确保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报送
各市局、各院校要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安全预警及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重大突发事件情况报告制度。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市局和学校相关人员要迅速主动了解现场情况,及时将有关情况报省厅技工教育管理处。紧急情况下,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2小时内报送书面信息,并全程跟踪续报。要针对春夏季容易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集聚性爆发等事件的实际,进一步完善预防、监控及信息报送制度,发生此类重大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和每日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防止事态扩大恶化。

同时,省厅将建立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通报制度,从3月份起各级人社部门要不定期抽查技工院校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并报送省厅技工教育管理处,省厅将适时进行通报。

联系人:王成辉
值班电话:020-83192413。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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